(编号:JSC11024)杭州湾新区兴慈大道等四条道路路灯采购工程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编号:JSC11024
  1、招 标 人: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杭州湾新区兴慈大道等四条道路路灯采购工程
  3、供货地点:杭州湾新区
  4、货物数量及要求:

道路名称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套)
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
兴慈大道(滨海一路至滨海五路)
道路灯
12米单杆双臂路灯400W+250W
150
工地现场
投标人提供最短供货期
道路灯
15米半高杆灯3*400W
4
兴慈七路(滨海二路至滨海五路)
道路灯
12米单杆双臂路灯400W+250W
87
兴慈八路(滨海一路至滨海五路)
道路灯
12米单杆双臂路灯400W+250W
152
规划广场支路(1#路至6#路)
道路灯
8米单臂单头路灯250W
38

  5、招标范围:路灯灯具和灯杆及基础预埋件供应及服务。
  6、质量标准:各元器件及成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照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7、合同估算价:约23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8、供货时期:投标人提供最短供货货期。
  9、合格投标人报名条件:
  9.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加工照明材料(灯杆或灯具等)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9.2 如非灯杆(或灯具)的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明;
  9.3 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认证;
  9.4灯具产品及镇流器产品必须具有“3C”或“CQC”认证并提供认证标志;
  9.5灯具产品需由国家质检部门的检测证明;
  9.6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11 年7月8日下午 16:30 时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退款时需带身份证。未及时提交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11、报名时间: 2011 年7月4日至: 2011 年7月8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6:30
  12、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3、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和《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
  1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需资料在招标文件中已注明。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
(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报名单位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5)潜在投标人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6)报名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文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15、招标人联系人:潘工 0574-6307050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工 0574-63100240
   地址:慈溪市慈甬路525号(群丰大厦六楼)
招 标 人: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科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鲁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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