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JSA111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寿镇给水管理站服务楼 (项目名称)己由 崇政【2011】1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慈溪市自来水总公司崇寿给水管理站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崇寿镇六塘村,浒崇公路西侧、崇寿大道南侧
规模及工程造价:建筑面积约1101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98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土建及相应安装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三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一名、施工员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 至2011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除双休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楼)。
4.3 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7月6日下午16:30时前。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慈政办发【2010】168号合理最低价法 。
7.3 投标报名单位及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投标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7.5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自来水总公司崇寿给水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 慈溪市崇寿镇崇兴街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
联系人: 陈 工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858312221 电 话: 0574-6301096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鲁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