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鼓励吸引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意见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2-14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打造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全力推进大西安建设,有力助推追赶超越发展,西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打造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全力推进大西安建设,有力助推追赶超越发展,西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

  开发岗位、落实补贴、做好服务

  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方面,结合西安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就业机会,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实施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将当年新增的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3+N”就业促进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免费求职推荐、1次职业指导、1次职业测评。

  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就业及社保补贴政策。对于考核合格且每年接收就业见习人员50人以上、留用率不低于50%的见习基地,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为毕业年度内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对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简化档案托管手续,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保障。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可在就业创业地或居住地自行选择档案托管机构,其档案由市、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培育力量、贷款支持、创业补贴、孵化服务

  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西安市将把培育创业新力量和支持创业项目作为帮扶创业的重点。支持大学生团队承接企业外包项目和学校教师创业合作项目,最大限度留住大学生在西安创新创业。鼓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创科技企业为大学生提供研发、设计、市场等入企实训岗位,激发创业热情。办好“创新创业学院”,探索建立“学业+创业”双导师培养模式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业绩与学分挂钩机制。

  同时,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解决自主创业融资难问题,高校毕业生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并建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正常补充机制。西安市政府将于每年举办一次西安创业大赛,对获得一等奖的创业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的创业项目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等奖的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获奖项目落地西安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5—20万元一次性无偿资助。对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条件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落实大学生实训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实训基地接收符合创业实训条件大学生参加实训的,可申请创业实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强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在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改造利用“退二进三”、高校院所搬迁、处置“僵尸企业”中形成的闲置物理空间,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空间。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业科技产业园区等,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321”工程。鼓励涉农区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孵化基地(园区),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鼓励高校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场所,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创业孵化补贴作用。

  此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为网络商户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为网络商户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创业人员扶持政策。

  公租房、保障房、人才安居房

  解决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居住问题

  西安市将加大大学生公租房保障力度。将3年内普通高校或5年内“985”“211”院校毕业大学生纳入人才公租房保障范围,免于资格审核,给予1—2年租住过渡期,过渡期内执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加大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力度,采取政府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购买社会房源、长期租赁等形式,多渠道筹措房源,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阶段性住房困难。鼓励用人单位自筹自建人才安居房,优先解决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问题。

  加强监管 规范招聘

  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意见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

  此外,西安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制度。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将实行公开招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至少7天的公示。

  成立机构  营造氛围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

  西安市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教育局、工信、科技、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同时,西安市将推动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社会组织和创业企业共同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客节、创业导师进校园等创业活动,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业企业和创业服务组织。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定期梳理、公布扶持政策,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解读。


编辑:刘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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