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2〕15号),结合我市申报推荐工作实际,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省科技厅申报指南条件的西安市辖区内单位(西咸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单位除外)。中央在陕及省属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其他科研事业类单位,西北有色院、陕西科控集团所属科研院所及其子公司,按省科技厅通知规定的渠道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推荐受理时间安排,我市按省科技厅要求执行。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至2022年6月29日17:00(项目申报单位提交完毕)。

三、申报推荐程序

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项目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咨询服务电话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计划财务处)张金虎、李岗,电话:029-86786645。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开发区)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积极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2〕15号)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0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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