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机构重新组合后的化学反应,你期待吗?

来源:仪器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次数: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揭牌......部门重组动作迅速。此时,不要仅仅满足于做机构改革的历史记录者,或许更需要静静想想,机构重新组合后的化学反应,会是什么样?

3月1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到位。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揭牌......部门重组动作迅速。此时,不要仅仅满足于做机构改革的历史记录者,或许更需要静静想想,机构重新组合后的化学反应,会是什么样?

  市场监管的范畴有多大?

  市场是个大概念,核心在交易。有交易就有市场。按交易对象的具体内容不同来分类,商品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信息市场等等。

  改革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组建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在机构架构上,这确实是个大格局。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范围可到达商品市场、技术市场,乃至服务等等。机构的整合首先是物理整合。

  要实现化学融合,不再纠结于原有的工商、质监、食药监、反垄断,打破原有的思维惯式,适应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需求,创新出市场监管新方式,或许要想想:

  政府监管与市场竞争是什么关系?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如何扬长避短、有机结合,得到有效发挥?“公平竞争”或许是这两者的交集点。

  市场能否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最关键就是要看竞争政策。围绕竞争的主线,串起各项职能,这是个大考验。政府对市场的调控,都会有哪些新手段?

  可以预见,不论是新方式出台,还是综合采取商标、广告、物价、抽查、反垄断等已有的多种监管手段,监管威力将几何级上升。

  监管还要分生产、流通吗?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原本就不可分割。

  在商品市场的监管中,是否还会延续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划分方法?

  对生产领域的监管是否与流通领域的监管不同呢?统一监管,规则在哪?

  适应市场监管需求,更科学更高效统一的监管模式必将形成。线上线下,厂内货架,这些都将难以规避监管的视线。

  综合执法,难度在哪?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全国要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新的综合执法队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就是其中之一。

  新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如何解决原先不同部门执法涉及到的条文差异,执行力度和要求?

  原有的执法程序有着不同的规定,急需解决。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信息化系统,需要在大市场监管框架下进行系统的整合。

  协同化执法,如何扩展执法人员的知识面,形成综合执法能力,这就面临培养“全科医生”的新挑战。

  同时,综合执法队伍的统一制服、执法文书等装备,也将配齐。

  证照分离改革大动作?

  部门组建后,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梳理,性质类似的许可事项会不会被合并?

  营业执照作为企业的身份证,是否会整合起市场主体各类行为的资质条件,“一照一码”走天下,能否成为实质性的?

  “一企一证”是否有更大的空间?

  与此同时,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各类前置许可,是否被淘汰出局?

  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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