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西安科技大市场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为落实2011年度西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奖励补助资金工作,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联合下发的《西安市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西安市促进技术交易设备共享奖励补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11年度西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奖励补助资金工作,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联合下发的《西安市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11]594文)及《西安市促进技术交易设备共享奖励补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员在线注册及加盟


  1、凡符合《西安市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单位,可登陆西安科技大市场网站首页(www.xatrm.com)“免费注册”模块进行单位会员在线注册,相关填报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在线注册成功并可享有“仪器设备添加”、“补贴在线申请”等权限。仪器提供方同时提交大市场加盟协议书一式两份。


  二、仪器设备使用方补贴申请


  (一)申请范围


  1、在本市注册和纳税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使用西安科技大市场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进行研发、测试、检测的企业(单位)。
 

  3、服务发票开具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每季度通过“仪器使用方补贴申请系统”在线填报 “补贴资金申请”(即服务备案),并将相关测试费发票复印件留存。服务备案记录将作为补贴的主要依据。


  2、每年度10月份集中受理上年度10-12月和本年度1-9月份的奖励补贴申请,申请单位统一向西安科技大市场提交相应的测试发票复印件及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仪器设备提供方加盟申请


  (一)申请范围


  1、在西安市辖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
 

  2、同意将本单位仪器设备信息纳入到西安科技大市场仪器共享平台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


  3、能够保持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并及时为检测需求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及准确可靠的测试结果的单位。


  (二)申请流程


  1、登陆西安科技大市场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西安科技大市场共享仪器设备信息登记表》并填写本单位可对外服务的仪器设备信息。填写完成后,可提交给大市场由大市场工作人员协助在线提交,也可自行在线填报。


  2、申报单位应于每月10日之前,通过“仪器提供方统计月报”系统,在线填报上个月本单位对外服务情况,统计月报将作为仪器提供方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补贴及奖励办法


  1、对使用共享设备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补助。


  2、对于提供共享设备者,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等,每年依据提供仪器设备数量及服务本地企业情况,给予2万元-10万元的奖励补助,用于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培训和补助。


  五、注意事项


  1、在登陆《在线申报系统》模块进行在线注册时,一个企业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建议企业落实一名专人负责在线申报,并与西安科技大市场仪器设备共享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备案。


  2、仪器使用方补贴资金申请记录,一经审核原则上不可改动,如企业需要修改内容,请先与西安科技大市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待授予权限后方可修改相关内容。


  联系人:简鑫、王晨、常军


  联系电话:68518721    68518722


  电子邮件:yq@xatrm.com


  西安科技大市场
  2011年8月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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