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舞台设备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象山爵溪街道燕湖文化活动中心舞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爵溪街道燕湖文化活动中心舞台设备项目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汇票、支票)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17日至2011年6月6日,每天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9、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7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1年6月7日14时30分整在***********开标小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开标厅(********)。
联系人:张海敏 电话:****-********
邮 编:315700 传真:****-********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实地考察时间地点:2011年5月25日14时统一在***************进行实地勘测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