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艺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电子工艺设备 招标内容: **************按照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项目编号******* ),对**********电子工艺设备(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竞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内容 分包号 采购项目编号 分包名称及内容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 电子工艺设备 42.20 0.40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非本地(重庆市市外)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机构须在工商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相关证照。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2011年5月13日-5月19 日,投标企业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接标台(*******************)。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5 月19 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四)开标时间:2011年5 月19 日北京时间14:30。 (五)开标地点:**************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2011年5 月19 日北京时间14:00-14:30在**************接件室缴纳(投标人携带银联卡现场POS机刷卡)。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递交一份印有投标公司全称、基本户开户银行、基本户帐号等内容的文件,并加盖公章。 未中标企业: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至公司基本账户;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至公司基本账户。 六、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中心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人):**************。 地 址:****************(******)。 (二)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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