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三同步改造(SZYX2011-XC-X-011)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询价采购书 编号:SZYX2011-XC-X-011 类别:电脑及办公设备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公司在苏州市共享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法庭三同步改造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一、 采购内容: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台最高限价(元)1法庭同步显示器飞利浦 191EL2 液晶显示器64台10302同步屏专用支架定制(国产)32台 3同步VGA分配器ZYDZ VGA08 1080P高清型1分816台 4VGA成品线缆鹏宏 6+3、无氧铜,50米传输距离550米 5电源线缆帝诚 RVVP2*1550米 6线槽国产 50MM380米 7VGA接口国产128个 8同步屏电源国产 6路16个 9高保真法庭专用拾音器TRADIO.TX16个 10专业隔离式直流稳压电源TRADIO .AMP21116台 11音频线缆帝诚RVVP2*1法庭到二楼机房)1600米 12简约型科技法庭专用辅材 1批 13pvc管音频线穿线管(法庭到二楼机房)1600米 二、 质量、技术要求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2. 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3. 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4. 交货期限:合同签定后三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三、 报价文件组成: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2.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材质、规格尺寸、参数、性能等说明。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5. 交货日期:请注明最快交货期。6. 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需方要求)数量/单位总价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四、综合说明:1. 报价为总报价,包括运输、存储、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2. 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 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 11:00时前将文件送至原鑫招投标公司。4.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14:30之后。5.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6.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低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且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7. 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投标人对所要采购的内容应全部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过时送达报价文件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为无效报价。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凭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采购方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款。9.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10.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www.zfcg.suzhou.gov.cn)。11. 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szxccz.gov.cn/)上。12.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电 话: (0512)68361806、68364647传 真: (0512)68360157邮政编码: 215004 联 系 人:丁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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