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彩色激光打印机摄像机及配件照相机及配件 招标内容: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询价采购(2011)第25号(总第 62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交验期
交验地点
1
录音笔
1支
2
笔记本电脑
1台
3
彩色激光打印机
1台
签订合同后5日内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
摄像机及配件
1套
5
照相机及配件
2套
基本要求:
1、录音笔1支 爱国者月光宝盒E5850-4G
2、笔记本1台 联想扬天V460A-ITH(A)
含笔记本电脑包、原装鼠标
3、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 佳能LBP7200cdn
4、摄像机一套 索尼NEX-VG10E
相关配件:NP-FV70可重复充电电池times;2个
LCS-VCD软便携包
32GB Memory Stick PRO-HG Duo记忆卡times;2个
5、照相机2套 佳能550D套机(18-55mm)1部
佳能7D裸机1部
佳能EF-S 15-85mm f/3.5-5.6 IS USM镜头1个
相关配件: 锂电池LP-E8 times;2个
锂电池LP-E6 times;2个
金士顿CLASS6 SDHC(8GB)记忆卡times;4个
佳能550d相机包1个
佳能7d相机包1个
550d用肯高UV镜 1个
7 D用肯高UV镜1个
三、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11房间
四、标的报价:为标的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的价格(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等一切杂费)。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六、交货期、地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交货,安阳市内指定地点。
七、询价文件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4月8日下午3:00时,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28房间)。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1000元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银行及开户行: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42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九、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货款结算办法:中标人所供货物到现场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人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采购人、中标人签章后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核,确认后,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进行货款结算。先行支付95%货款,一年质保期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的货款。
十一、其他:投标单位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两份),参加询价,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后和报价表一起传过来)。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单位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三、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公共信息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十四、联系人:李相成
报名及传真电话:0372-5109084/9137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