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互动听课教室系统,网络教室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远程互动听课教室系统,网络教室设备 招标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受****教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件:
1、A包:远程互动听课教室系统,一批;
2、B包:网络教室设备,一批。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A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录播系统、超短焦投影设备、电子白板、视频展台设备、多点控制单元)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在***有常设服务机构和固定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的能力。
2、B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及软件(网络教室服务器、学生及教师工作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学生桌及凳)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在***有常设服务机构和固定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的能力。
六、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03月14日至2011年03月21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11*****A座2312号**********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04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 开标地点:**********11*****A座30楼**********开标大厅。
十、 本投标邀请在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
**********;
通讯地址:**********11*****A座2312号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808
传 真:***-********、********-807
联 系 人:***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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