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 就 所需的 中山市华侨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2)0292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 就 所需的 中山市华侨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2)0292、教科文(12)0293、教科文(12)0294) 以公开招标方式, 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公示时间自 2012年08月31日 至 2012年09月06日 17:30止):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
1. 项目名称: 中山市华侨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ZZ21226117
3. 项目内容:笔记本、投影仪等 一批 (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须具有 ( 笔记本电脑和投影 仪 )合法的生产厂商授权证明文件;
3. 2009 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4.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08月31日 至 2012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2年09月20日上午 8:3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09月20日上午 9:30
3. 开标时间: 2012年09月20日上午 9:30
4. 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华侨中学
联系人: 陈 老师
电 话:(0760)88722680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网址: http://www.tender.gd.gov.cn )
联 系 人: 王 先生
地 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1、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 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2 年08月31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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