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受 中山市东区中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中山市东区中学初中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HG03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受 中山市东区中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中山市东区中学初中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HG0366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区中学初中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中山市东区中学初中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2. 内容: 实验室设备采购 ;
3. 数量: 1 批
4.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 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 采购项目内容 ;
6.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 2 年 8 月 27 日 至 201 2 年 8 月 31 日 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 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 物理演示台 )制造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保证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产品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 8 月 27 日起至2012年 9 月 10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9 月 17 日下午 2:30 ~3:00 。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17 日下午 3 时 00; 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2 年 9 月 17 日下午 3 时 00; 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1366元整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邝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760-88238369,13902599998; 电话:0760-13392915097;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 8 月 27 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