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局社区健康自助检测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begin编号:CCCG201234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中心)受建设单位(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局社区健康自助检测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竞谈人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

编号:CCCG201234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中心)受建设单位(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局社区健康自助检测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竞谈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局社区健康自助检测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标书第三章

三、潜在竞谈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授权原件及所投主要产品(身高体重秤、腰围测定仪、全自动电子血压仪等)的生产厂商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2)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3)在国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标医疗产品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等相关证书。

(5)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各种产品投标单位一家最多只允许报一个品牌(型号),招标方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

(6)有较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非南通市区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南通市区范围内代维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四、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标医疗产品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等相关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函;

(4)非南通市区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南通市区范围内代维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五、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如果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投标单位于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到中国崇川网(www.chong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或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www.ntccc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七、开标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7月5日下午3时。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77号崇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清之华园西侧,中国联通公司东面)

联系人:王燕电话:0513-89195306

崇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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