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 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采购实习设备及汽车教学软件项目的 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委托,对采购实习设备及汽车教学软件项目 (A包:经管系采购实习设备;B包: 计算机系购实习设备;C包:汽修专业购实习设备;D 包:动科系购实习设备;E 包:农科系购实习设备;F 包:汽修专业购汽车教学软件)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 :驻政采招【2012】54号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A |
经管系采购实习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采购人指定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
|
B |
计算机系购实习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采购人指定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
|
C |
汽修专业购实习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采购人指定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
|
D |
动科系购实习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采购人指定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
|
E |
农科系购实习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采购人指定 |
合同签订后日光温棚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它仪器设备 20 个工作日内交货 |
|
|
F |
汽修专业购汽车教学软件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采购人指定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
注: 投标人可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 计算机属于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投标时必须提供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的相关材料。
3.4 主要设备(A 包:物流沙盘、B包:计算机、C包:全车电器示教板、D包:显微镜、E包:可移动智能型日光温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5 所有包段均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 联系电话:0396-2609258。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每包人民币5000元 。投标人应提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帐户转至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银行查询到帐后,再持该行到帐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开收据。
开户名: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驻马店银行
帐 号:501011904824012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2 年7月10日9: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 年7月10日9:30 分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 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 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0936-2992905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1. 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6月18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