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中学理化生教学仪器)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中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询价采购受新余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的委托,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就该单位的一批中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
中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询价采购 受新余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的委托,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就该单位的一批中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询价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 招标项目:中学理化生教学仪器(商品清单及彩图详见附件)。 投标须知: 1、本标招标货物质量主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即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执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研究所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部)标准汇编》(上、下册)和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印的《教育行业标准汇编》。对于没有教育行业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经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技术要求)。 2、招标货物技术规范中货物型号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标准:JY0026《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3、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0001-88  《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0002-88  《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     JY0009-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JY0010-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挂图类产品必须经教育部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4、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投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能在下列条件下工作: 电    源:220V(±10%),单相,50Hz 水    压:2㎏/cm² (2×100000 Pa) 环境温度:-10~40℃ 相对湿度:不低于85% 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5、教学仪器产品必须保证使用安全,高温、高压、高转速的部位应有足够的保险系数和可靠的安全防护。使用或产生高于36V电压(有效值)的仪器外壳不许带电;放射源周围应有可靠的防辐射装置;要防止和尽量减少仪器中的噪音和不必要的剧烈声响及强光刺激。产品上应有必要的安全标志或指示。 6、对于投标货物,投标人所投的仪器设备应是国家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或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所生产的产品,投标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注明生产单位,其产品质量和后期维修保障、安全责任等同时由投标人承担。配件1—配件13的配件应按提供图片所示供货。 7、包装要求 7.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均由卖方承担。 7.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7.3所有货物分学校包装. 8、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8.1 交货期:所有设备在合同正式签订后,7天内交货。   8.2交货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各有关学校 8.3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即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新余市各有关学校,并负责有关设备的安装调式。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9、质量保证 9.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12个月),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9.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确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4月27日上午10点整前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并送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仙来东大道618号三楼)参加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三、本次招标项目为整体一包,不得拆开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四、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交纳的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会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会结束后立即退还。 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产地、数量。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与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 六、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七、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安装到位,调试正常。 八、保修:在保修期内(12个月),凡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的,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其维修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和维修所产生的设备包装和往返运费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九、验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和采购人组织专家一并验收。供应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供应方负责。 十、付款方式:  中标人将货物送到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經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组织有关学校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70%货款,剩余的货款一年内全部付清。    十一、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十二、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十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十四、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新余市仙来东大道618号三楼         联系电话:0790-6416796         网址:http://www.xyggzy.cn/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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