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积极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

发布时间:2013-09-25     浏览次数: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陕纪发〔2013〕8号)精神,省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全员排查报告,积极组织开展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  一是传达学习文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陕纪发〔2013〕8号)精神,省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全员排查报告,积极组织开展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

  一是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接到《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后,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郭汉文同志当即作出安排,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处以上全体干部大会,认真组织才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的文件精神,对全办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全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总体要求,省扶贫办及时制定并向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3〕66号),具体就清退对象、清退范围、清退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设计了每个人都必须填写的《个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统一格式。

  三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省扶贫办明确本次专项清退活动在办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办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监察室、综合处、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清退方案的制定、落实等日常具体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清退责任。省扶贫办把这次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主要领导对全办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负责,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负责,并要求处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清退,为全办干部职工做好表率,确保人员全覆盖、清退无盲区。

  五是组织全员排查报告。全办上下领导带头、认真排查、及时报告,办党组书记、主任郭汉文同志以身作则带头排查并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120名在职干部职工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填写了《个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做到了所有清退人员“零持有、零报告”。(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编辑:殷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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