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照明设备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03 贷款编号和名称:新疆城市交通和环境改善项目(亚行贷款编号:2526-PRC) 合同编号和名称:E8包-文化西路、东环路、育才路照明设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新疆城市交通和环境改善项目(贷款编号:2526-PRC)项下的工程合同的支付。邀请来自亚行合格成员国的投标人。 2.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买方”)的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E8包-文化西路、东环路、育才路照明设备(以下简称“货物”)采购投标。 3. 本次招标将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NCB)方式,邀请具有合格成员国资格的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 4. 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以自2011年05月10日至06月08日,于每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和13:00~17:00(北京),或10:00~13:30和16:00~20:00(乌鲁木齐)与下述地址联系获得进一步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地 址:************************,100044 **********************,******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 电 话:+86-10-*********/ ****-******* 传 真:+86-10-********,电子邮件:*********************** 5. 感兴趣的申请人可以在上述招标代理地址递交书面申请之后,针对本合同购买获得完整的中文版招标文件,并对本合同支付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3000元人民币或500美元。可以用现金支付,或者直接汇款:*************,************,人民币账号:***********************。如需邮购,请每套文件另付100元人民币(国内)或15美元(国外)。招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若发生丢失或迟到,买方/招标代理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1年06月09日上午10:00或之前(北京时间)送达以下地址:************************“********”,迟到的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必须交纳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之后将立即开标,投标人代表可选择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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