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屏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直流屏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374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铅锌冶炼工程项目直流屏供货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范围: 直流屏5套:1套400Ah,4套100Ah ★投标人必须对本表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交货期:2011年,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同行业,同类型相近规格产品成功运行3年以上(包含3年)不少于3个的业绩;提供至少两名最终用户出具的考核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须包括厂名、厂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2008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重大事故的声明;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5月24日9:00之前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6:00在**********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并将电汇底单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可下载)一并传真,招标公司收到此传真后,将招标文件用电子邮件发到潜在投标人指定电子邮箱。 开户人名称:********** 开户 银行:************* 人民币帐号:***** ****************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5月24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5号楼B104会议室。 6.兹定于2011年5月24日9:00(北京时间),在************5号楼B104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 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5月18日前与**********联系(询问须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 保密协议:为保护招标人的专利技术和技术图纸资料不被扩散和转让,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遵守保密条款,承担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 **********8*******16层 邮 编: 100080 联系人: 范丽、李洋、田建英 电 话: 010-********(公司本部、购买标书) 010-********(总机转) 传 真: 010-******** 电子邮箱: ********************, ********************* 招 标 人:************ 公司地址: *********12号(*******) 邮 编: 100038

编辑:系统管理员

Top Copyright © 2010 科技大市场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3002712号
版权所有: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