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采购项目询价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电缆 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电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数 货物 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供货时间 要求 1 铝芯 电缆 VLV3times;10 (国标) 2800米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10日 备 注: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 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4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疑义,请于2011年4月29日16时前向本中心提出,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有报价产品的生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双庙集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会员单位除外)。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已经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库的,可以直接报价;没有加入*******政府采购会员库的,报价时须同时传真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供应商的生产资质证书; 4、交易员身份证; 5、报价函;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传真室有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没有加入*******供应商会员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否则其报价不被接受。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路灯安装完毕之日起试运行一周,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本中心向采购单位所在会计核算中心发出《政府采购资金汇款通知书》,直接将货款由采购单位账户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1年5月3日8:00- 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15:00- 16:0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 (三)传真号码:****-******* 六、联系方式 单 位:******* 地 址:************(*****************5幢,*********50米) 联系人:余继承(*******)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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