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道路路灯 招标内容:
*****************受***************的委托,就其北海路道路路灯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臧振华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唐迎新 门 晓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北海路道路路灯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内容:
一标段:北海路(王家皂至山海路段):9米高单臂灯66基;
北海路道路交叉口照明:16米高中杆灯55基;
北海路停车场照明:16米中杆灯18基。
二标段:北海路(山海路至林场路段):12米高双臂灯190基;
三标段:北海路(林场路至G204线段):12米高双臂灯201基;
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为代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经销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投标人为代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经销证书;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
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15日8:30- 9:00,采购代理机构在***********第 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5日9:00。
九、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1年5月15日9:00在***********第 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