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LED显示屏 招标内容:
******************受采购人的委托,就“********LED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完成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13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内容: LED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湖采办确[2011]95号,采购预算人民币220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LED显示屏生产制造商;
(二)投标人具有人民币6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三)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室内LED三合一表贴全彩屏单体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成功案例不少于2个(含)以上;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整已提交。
五、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9年度或2010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网站*******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网站*******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六)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进口产品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14日-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800号)********(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一天(即2011年5月3日下午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1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
十、开标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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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 ****-*******
窗口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百海 电话:***********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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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