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JSA10002
1、招标人: 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 长河镇文化中心附属工程
3、工程地址:长河镇
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主任 0574-63410842
5、招标代理联系:毛欢益 0574-63041902
6、工程造价: 慈发改投[2007]661号文件,工程造价约 160 万元。
7、发包范围: 景观、围墙、室外道路、排水、门卫、发电机房等工程
8、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9、标段: 1个标段
10、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11、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2、投标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1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房建或市政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项目安全员要求: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质量员要求:一名。
14、投标保证金:3万元, 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截止时间 2010年1月7日下午16:00时前,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上交,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须带身份证。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号:7336210182600034034
15、报名时间: 2010年1月5日至: 2010 年1月7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6:00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6、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和《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并通过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员、质量员名单;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得擅自更换。
1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携带下列原件到场:相关委托书及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簿、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业绩簿和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业绩簿,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原件或进慈备案手续,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资格审查时按后报名先审查的次序进行。
(3)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①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的;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
②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列明的全部资料原件的;
18、其他说明
⑴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采用慈政办发[2006]146号文件中合格通过制的最低价法;
⑵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⑶投标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⑷潜在投标人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⑸投标人及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否则将被拒绝报名;
⑹招标文件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余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招标人(盖章): 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