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JSA103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0年违法抓拍系统工程 己由 慈发改审批[2010]3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_ 慈溪市 规模及造价:约145万元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计划工期: 90天(含安装、试运行)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 20个路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过 “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工程业绩的企业。 [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工程用户单位证明)]。
2、投标人须有能力在慈溪市提供长期服务,并须能为用户进行使用培训,软硬件的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3、使用的主要设备(软件和核心设备)是同一家生产商的二个或以上单位参与投标时,仅限一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投标,以先报名为准。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一名 。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除节假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楼)。
4.3 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16:30时前。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3 投标报名单位及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08 地 址: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96号
联系人: 张静波 联 系 人:蔡素华
电 话: 0574-63331495 电 话:0574-63976705
传 真: 传 真:0574-639767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