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JSA10320
1、招标人 : 慈溪市公路管理段
2、工程名称:2010年病害桥梁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周沙线青龙安桥、周沙线西缪路北桥、周沙线六甲桥、西龙线西二2号桥、方松线幸福一桥、掌二线关头溪桥、观附线蒋家河桥、观附线小灵峰桥、观附线蒋家丁桥、三海线烂船板二号桥、蔡胜线水云浦桥和彭天线K0+200桥。
4、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建勋 63009250
5、招标代理联系: 郑晴 0574-63989150
6、工程造价:建安费约400万元
7、工程类别:公路二类
8、工程规模:桥涵12座(道)
9、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75分及以上。
10、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发包范围:桥梁改造
11、工期要求:六个月。
1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13、投标保证金:8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3日下午16:30时前。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号:7336210182600034034
14、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5、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17日至 2010 年12月23日(除双休日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16、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建造师(及备用建造师)、项目总工程师(及备用项目总工)名单。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价格200元/份(不包括图纸)。
1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的原件:详见附表2。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3)、资格审查时按后报名先审查的次序进行。
(4)、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A、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注册建造师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B、未能提供前述第(1)款中列明的全部资料原件的;
C、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评标方法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合理低价法;
(2)投标报名单位及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4)建造师、项目总工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
招标人:慈溪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单位: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财务室: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传真:0574-63032032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最低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路面、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的资质;
2、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的规模相适应(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二、财务最低要求
1、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
2、上年度的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上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的期末数及所有者权益合计的40%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
三、业绩最低要求
自 2008年1月1日(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危桥改造工程的施工;
四、信誉最低要求
(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二、近三年(自2008 年1月1 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三、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五、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
1、担任过桥梁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有3年及以上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作经验,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未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职,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近三年(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二)项目总工和项目总工备选人
担任过桥梁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有3年及以上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作经验,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质检员:1名。资格要求:浙江省交通厅或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员:1名。资格要求: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助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试验员:1名。资格要求:浙江省交通厅或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员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附表2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安全员: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职称证书;
质检员:浙江省交通厅或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试验员:浙江省交通厅或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3、建造师: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B证)、职称证书;
项目总工:职称证书、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B证)。
4、附录2要求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5、附录3要求的业绩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到场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加的,需带公证书原件);拟用建造师(非项目经理备选人)须到场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