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JSA103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附属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工程 (项目名称)己由 慈发改审批【2010】361号等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_前应路与金山南路、前应路与乌山南路、新城大道与前应路、新城大道与北二环路、新城大道与开发大道、新城大道与明州路、新城大道与北三环路、新城大道与中横线、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与中横线、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与胜山老路和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与胜山大道交叉口 规模及造价: 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信号灯及相应安装等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 资质。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本地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项目安全员要求: 一 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除双休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楼)。
4.3 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0 年12月23日下午16:30时前。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最低价法 。
7.3 投标报名单位及相关人员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 南二环线1408号 地 址: 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四楼
联系人: 王奔 联 系 人: 费浙波
电 话: 0574-63331495 电 话: 0574--63989823
传 真: 6398982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