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ST11002)慈溪市文化商务区临时排涝工程二期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编号:JST1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文化商务区临时排涝工程二期己由 慈发改投[2009]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_慈溪市文化商务区 合同估算价: 约4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 管涵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水利水电三级项目经理(限本地注册企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质量员一名 、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技术负责人一名(应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除双休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孙塘北路947号海城大酒店8楼905#)。
  4.3 投标人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单位以现金形式,在提交标书时一同提交。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慈政办发【2010】168号合理最低价法。
  7.3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文化商务区     地 址:慈溪市孙塘北路947号海城大酒店8楼905
联系人:黄彩芬  联 系 人: 郑晴
电 话:63989005        电 话: 0574-63989150
传 真: 传 真: 0574-63989198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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