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G2013-X16 保山市市直单位
公务用车询价采购公告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需求单位委托,对公务用车(询价编号:BSCG2013-X16)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次招标项目资格、信誉良好、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采购标的及数量
第一项:上海大众途观/2.0TSI/手自一体/旗舰版+选4+选5、6/枫华金/1辆;
第二项:广汽丰田汉兰达/2.7L/7座/手自一体/两驱/导航/定速巡航/倒车视频影像(豪华版)/白色/1辆;
第三项:抢险救援消防车/乘员数量≥6人,驱动型式:4×2或4×4;车辆通过了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具有国家
第四项:东风153水罐消防车/乘员数量≥6人,驱动型式:4×2,车辆通过了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具有国家
二、各投标商可根据各自经销授权情况,投一项、二项、三项或四项。
三、投标商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报价回函包括:
1 、询价采购报价书(见附件一);
2 、技术性能相应表(见附件二);
3 、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三);
4 、质量保证书(见附件四);
5 、经销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报价回函“附件一至附件四”请按格式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鲜公章,报价回函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注明询价项目名称、询价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然后再将正本和副本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密封袋正面标明“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视为无效报价。
五、标书获取时间:2013年5月7日至5月10日上班时间,免费提供。
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13年5月14日9:00时,专人送达,逾期函件拒收。
开标时间:2013年5月14日9:00时。
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六、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壹万元(1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七、付款方式: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货款。
八、本次询价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 我中心通过 “云南政府采购网” http://www.yngp.com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bszwzx.com ,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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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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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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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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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100764695070010002 |
联系人:李先生 段女士
电 话: 0875—2200059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 年5月7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