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120107)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120107)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12010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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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1212120107。
  2. 项目编号:GZIT2012-XJ008736。
  3. 项目名称: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120107)。
  4. 采购内容:采购UPS(不间断电源)等一批。
  5.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西山庙前1号; 联系人:张工英; 联系电话:81099177; 传真:81099177。
  6.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西山庙前1号。
  7.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4日10时00分至2012年12月14日16时00分
  8.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9. 项目具体要求:
    •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元。
    •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9.5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四、相关规定:
        •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五、报价响应原则:
        •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UPS(不间断电源) 1 套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1、容量:30KVA/27KW

      2、主机工作方式:直接并联或通过并机柜实现并机运行,实现(1+1)冗余并联方式。

      3、运行环境要求:环境温度:0℃~40℃,要求在40℃时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相对湿度:≤95%(无凝露)

      4、行业标准:符合通信行业标准YD/T 1095-2000《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5、整机规格:立柜式柜架结构,UPS内部功率器件模块化,方便维修和更换。

      6、整流器及滤波器:应用IGBT整流技术的PFC整流器,具有功率因数校正功能;

      逆变器:IGBT技术

      7、输入要求

      (1) 设备应可接两路交流输入:主回路和旁路,要求如下:输入电压范围380±20% V频率范围为40 – 70HZ

      (2) 频率跟踪范围为50Hz±5%可调;

      (3) 频率跟踪速率:≤1Hz/s;

      (4) 负载50%以上时输入功率因数≥0.99

      (5) 电流谐波失真度≤5%(单机);

      (6) UPS整流器具有PFC功率因素校正功能。

      (7) 设备必须有良好的软启动功能。

      (8) UPS整机效率≥95%(满载),并提供TUV认证

      (9) 与发电机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8、输出要求

      (1)输出电压:正弦波380VAC±1%,三相+中(零)线

      (2) 输出频率:50±0.5Hz

      (3) 瞬态电压变化:在负载跳变100%时 ≤ ±5%

      (4) 瞬时恢复时间:≤ 20ms

      (5) 总谐波失真:100%的线性负载时 ≤ ±2%;100%的非线性负载时 ≤ ±5%

      (6) 峰值因数:≥3

      (7) 工作效率:满载双转换模式:>95% 半载双转换模式:>95%

      (8) 过载能力:正常工作方式下,过载125%可以支持10分钟;过载150%可以支持1分钟;

      (9) 三相不平衡负载能力:100%三相不平衡负载; 三相电压不平衡≤3%

      (10) UPS帯载能力:带功率因数超前0.5至滞后0.5的负载,无需降容使用。

      9、充电器要求

      (1)充电电压为±192VDC

      (2)逆变器停止电压±154VDC及以下

      (3)电池管理功能,通过智能、精确的充电技术获得最佳的电池性能、寿 命和可靠性。

      (4)温度补偿电池充电,根据实际的电池温度调整充电电压延长电池寿命。

      (5)可外加模块化电池,进行模块化电池管理。

      (6)自动自检定期自检电池,确保及早检测出需要更换的电池。

      9、控制系统要求:采用微处理器总线控制技术,确保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的实时控制

      10、切换时间 市电电池切换时间为0ms,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0ms

      11、并机负载电流不均衡度 ≤5%

      12、工作噪音 ≤50dB(距离1米)

      13、可靠性指标:设备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200000小时

      14、操作面板 要求具有LCD操作显示面板,方便操作维护,全面正面维护

      15、声光告警功能:详细列出会发出声光告警的项目。提供主要告警的干接点

      16、电池维护管理功能 具有根据用户要求设定参数,定期对电池进行周期性充放电的性能,电池组自动温度补偿及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并具有深度放电保护功能,对电池检测功能。

      17、远程监控功能:具有标准RJ45接口或其他通用监控接口,采用国际标准通讯协议,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可利用计算机对UPS进行集中监控的功能。系统能全面了解UPS的运行状态以及并机状态,随时监测记录UPS机组的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

      18:扩容功能:能够在不停电的状态下方便对设备进行升级或维修。

      19:维护功能:UPS必须内置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可实现现场不断电维修。

      20: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后备电池要求

      (1) 采用主机外带蓄电池组方式,12V单体,容量为1组100Ah,采用大能量密度优质电池,品牌指定为:汤浅、松下、爱克赛,寿命五年。

      (2) 单组电池节数为不少于32节。

      (3) UPS电池采用钢架安装。

      (4) 每组蓄电池均需配置电池开关和开关箱,合同价格应包含蓄电池开关箱(如有需要)、电池内外连接线,以及30米以内主机和电池架之间的电缆连线。

      (5) 电池的控制开关应有过流、短路等保护功能,每个蓄电池组的接头和连接线应有绝缘保护。

      (6) 每组蓄电池的外形最大尺寸为(含电池柜):长1200mm*宽600mm*高2000mm。(标准尺寸)

      21、防护等级 IP51

      22、技术标准 工业级

      23、蓄电池及开关箱或开关屏要求:为便于维护,主机与蓄电池必须采用同一品牌,开关箱或开关屏(开关屏与UPS设备和控制配电屏安装在一起)

      24、售后服务:原厂三年上门保修及不低于7*8小时上门维护及保养。

      25、中标供应商负责上门安装布线及提供 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线材配件,并负责所提供设备与我单位IT设备兼容,保证我单位各种设备正常运作。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

      1、报价供应商必需对技术及服务的条款一一响应,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投标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

      2、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必须从厂家直接发货到客户处,且货物的包装箱上需明确标有我单位的全称, 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厂家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并提供供货设备清单(包括所有机器的型号、序列号、详细配置等信息)(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

      3、为保证我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及保修服务,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在供货时提供厂商服务承诺函原件。

      4、为便于报修维护, 该批设备按使用单位名称录入厂家维护数据库。为确保我单位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我单位设备出问题时,报价供应商需在法定工作日内8小时响应,若电话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其余时间响应时限为24小时,如48小时内无法解决故障,供货商须无条件提供同等级别机器给用户使用,直到设备维修完成,否则不予选择。

      5、报价供应商应承诺报价所提供的配置参数以及保修服务在官方网站上均可以查询到对应参数服务。

      6、其它要求:各供应商需仔细阅读我单位要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完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若中标后冒称看错要求再与我单位谈判,耽误时间者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

  10. 本项目合同附件: GZIT2012-XJ008736-HT(请点击打开浏览)
  11.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 传真:020-38825650
  • Email:gztender@gz.gov.cn
  • 联系人:颜颖奇
  • 联系电话:38825220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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