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2年6月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次数:
各项目归口管理和承担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各项目归口管理和承担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及时总结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根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创新发展的通知》等,我局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科发中心”),对2022年6月底前到期(含受疫情影响延期至2022年9月底)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计划项目共计248个,包含:

2020年项目180个,其中: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18个、医学研究项目99个、农业技术示范项目25个、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37个、区域创新协同发展项目1个(具体见附件1)。

2021年项目68个,其中:软科学研究项目68个(具体见附件2)。

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准备材料,按要求提交归口管理机构。

(二)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于7月25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市科技局各项目主管业务处。项目延期申请未获批复的,项目单位仍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验收评价。

(三)市级有关部门、各高校院所、各区县(开发区)科技部门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总结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正常到期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9月26日前,将验收评价材料报科发中心;对受疫情影响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将验收评价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科发中心。验收评价材料要求20万元以上项目纸质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科发中心受理后,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及验收数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审查;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管理业务处室,组织集中验收评价;验收评价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汇报、质询交流,对项目实施做出评价,部分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验收评价意见。本批项目整体验收工作计划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五)市科技局适时对验收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复核通过后制发项目验收证书,协调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尾款。

三、验收评价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及科研诚信承诺书(具体见附件3)。

(二)《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4)。

(四)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五)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专项审计,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见附件5)。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6),须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原则上需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六)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件7,此件单独装订)。

以上材料(一)至(五)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六)单独简单装订。

四、验收管理要求

(一)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及时申请验收评价,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评价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或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列入一般或严重失信名单,违规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市级各部门、各高校院所、各区县(开发区)科技部门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联系,督促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严格审查验收材料,协助做好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科发中心,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

(三)为简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实效,一是项目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合并进行,在项目验收的同时进行绩效评价;二是根据项目合同有无经济指标,分别制定相应验收评价标准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市财政资金支持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由专家组进行材料验收;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验收,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筹措及支出使用情况进行汇报。项目负责人变更或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书面授权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

(四)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落实<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国家、我省和我市科研项目经费改革精神的科研经费开支,结合实际按照审慎包容的原则实施审计(具体要求见附件5)。

(五)项目验收各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

五、联系方式

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地址: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二层东侧

联系电话:88332292-8015 88332292-8013

联系人:景 凯 18292806605 王 雪18189105388

宋 睿 18192507623 曹 妮13572535496

工作咨询QQ:800102999 邮箱:2756439499@qq.com

市科技局联系人:

陈卫平 86786631 13991257888

谢西虎 86786649 13572869358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86786660

附件:

1.2022年6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20年项目.xlsx

2.2022年6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21年项目.xlsx

3.项目验收申请表及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5.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及编制要求.doc

6.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7.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及绩效对照表.xlsx

8.部分审计机构联系方式.docx

9.《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docx


编辑:系统管理员

Top Copyright © 2010 科技大市场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3002712号
版权所有: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