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西安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院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次数:

各驻市高校院所: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根据《西安市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市发〔2021〕9号),现开展西安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院所征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推进实施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强高校、院所、企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

(二)对成果就地转化工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高校院所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三)有利于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

(四)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成效。

三、建设任务

(一)积极落实国家、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探索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机制创新,建立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的合作服务机制。出台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办法,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行科研人员创新激励制度,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奖励、收益分成、分红奖励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高校、科研院所坚持需求导向的科技研发,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高质量成果供给。不断培育高水平原创成果,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力争在重大原创成果及前瞻性技术领域实现新突破。优先承担本地企业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作,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围绕地方需求组织跨学科跨领域多方合作的产学研联合攻关。

(三)联合产业园区、龙头骨干企业打造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协同创新联合体,设立以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1家以上。

(四)探索有利于成果转化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科研人员人才分类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职称评审体系。

(五)围绕地方产业设置学科专业,面向地方需求培育人才。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支持高校开设成果转化课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服务功能,培育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每年培养职业技术经理人5~10名,做好成果转化相关服务工作。

(六)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系列专场活动,发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及校友资源,每年举办产学研协同创新及成果转化对接活动8~10场。

(七)示范高校、科研院所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全市示范推广,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四、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申报主体为驻市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科研优势和专业特色,制定内容完备的建设方案。要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建设目标,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建设期为2022-2024年,需明确分年度任务安排。

(三)申报单位近3年累计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10项,授权发明专利800件以上,获得国家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10项以上。建设期内申报单位每年涉及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转化项目不低于3项。

(四)纸质申报材料A4双面简装一式五份,于5月20日前提交。(报送地址:凤城八路市政府2号楼706室,电子版:2539 1100@qq.com)

(五)咨询电话:

成果转化与校地合作处:夏俊,电话:86786635。

解中,电话:86786637。

附件:西安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院所申报书.doc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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