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19年12月前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理验收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开发区(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管理和承担单位:

为严格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根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流程(暂行)的通知》及《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管理的通知》等管理办法,我局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科发中心”),对2019年底前未验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清理验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本次集中清理验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为2019年底前到期未申请验收或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共计154个(具体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准备材料(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须项目承担单位委托会计事务所实施专项审计),提交归口管理机构;

(二)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及开发区(基地)等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所属科技项目的总结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20万元以上项目纸制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科发中心。

(三)科发中心受理后,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及验收数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形式审查;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管理业务处室,组织集中验收评价,部分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验收。项目整体清理验收工作计划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市科技局适时对验收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复核通过后制发项目验收证书。

三、验收评价材料

(一)一般项目验收材料(具体项目类别见附件1)

1.项目验收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2);

2.《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2-3);

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5.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专项审计,应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见附件2-3)。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2-4),须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原则上需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6.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件2-5,此件不用胶装)。

以上材料1至5需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6份,6单独简单装订一式6份。

(二)集群项目验收材料(具体项目类别见附件1)

1.《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3-1);

3.子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明细表(具体见附件4);

4.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具体见附件3-3);

5.项目主要技术和其他指标完成情况表(具体见附件3-4)及相关证明资料;

6.各子项目管理有关资料(含立项资料、项目合同、项目管理、验收有关资料,此件不装订,一式2份);

7.西安市科技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具体见附件3-5,此件不装订)。

以上材料1至5需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6份,7单独简单装订一式6份。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项目管理职责,提高对验收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配合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评价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通知后仍不及时验收或不配合验收的项目、以及无法联系等不能实施正常验收的项目,超过规定期限仍不能正常验收的,根据《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项目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清理处置:

1、项目验收结论按“不合格”处理;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列入科技诚信“一般失信名单”或“严重失信名单”;

3、在信用失信期内,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类科技计划和评比表彰奖励资格或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资格;

4、收缴剩余项目经费或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

5、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按规定将失信名单上传至“全国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将评价结果信息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西安)”;

6、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7、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二)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及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等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与项目承担单位联系,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严格审查验收材料,协助做好项目验收有关工作。

(三)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科发中心,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项目验收各级管理人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为简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实效,市财政资金支持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由专家组进行材料验收;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验收,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筹措及支出使用情况进行汇报。项目负责人变更或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书面授权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

五、联系方式

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地址: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二层东侧

联系电话:88332292—8015  88332292—8013

联系人:景 凯 18292806605 陈文艺 17633468022

        谢泽妍 18792999277 曹 妮 13572535496

工作咨询QQ:800102999

科技局联系人:陈卫平 86786631  13991257888

              谢西虎 86786649   13572869358

市科技局机关投诉电话: 86786660

附件:

附件1:2019年12月前到期未验收项目情况表.xlsx

附件2-1: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2-3: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及编制要求.doc

附件2-4: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2-5: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及绩效对照表.xlsx

附件2-6:部分审计机构联系方式.docx

附件3-1: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3-2: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明细表.xlsx

附件3-3: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3-4: 项目主要技术和其他指标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3-5: 西安市科技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xlsx

附件4:《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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