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0年12月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评价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管理和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及时总结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根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流程(暂行)的通知》及《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管理的通知》,我局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科发中心”),对2020年12月底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组织验收评价。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计划项目共计434个,其中:

2017年医学研究项目3个(具体见附件1)。

2018年项目336个,包括:科技创新引导项目150个、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17个、社会发展示范工程/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19个、医学研究项目103个、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研发类)36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11个(具体见附件2)。

2019年项目71个,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40个、农业科技示范项目20个、农业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建设项目1个、硬科技产业服务专班培育计划项目7个、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3个(具体见附件3)。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科技专项项目16个(具体见附件4)。

已获批延期至2020年12月底前到期应验的项目8个(具体见附件5)。

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准备材料,按要求提交归口管理机构。

(二)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于2月8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市科技局各项目主管业务处。项目延期申请未获批复的,项目单位仍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验收评价。

(三)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及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等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所属科技项目的总结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项目承担单位请于3月15日前,将验收评价材料(20万元以上项目纸制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科发中心。

(四)科发中心受理后,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及验收数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审查;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管理业务处室,组织集中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工作组审查材料、听取汇报、质询交流,对项目实施做出评价,部分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验收评价意见。2021年项目整体验收工作计划于8月31日前完成。

(五)市科技局适时对验收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复核通过后制发项目验收证书、协调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尾款。

三、验收评价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具体见附件6)。

(二)《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7)。

(四)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五)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专项审计,应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见附件8)。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9),须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原则上需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六)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件10,此件不用胶装)。

以上材料(一)至(五)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六)单独简单装订。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本次验收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材料,并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或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列入一般或严重失信名单,违规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及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等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与项目承担单位联系,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严格审查验收材料,协助做好项目验收有关工作。

(三)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科发中心,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项目验收各级管理人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后三个月内及时申请验收评价,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评价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为简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实效,市财政资金支持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由专家组进行材料验收;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验收,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筹措及支出使用情况进行汇报。项目负责人变更或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书面授权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

五、联系方式

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地址: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二层东侧

联系电话:88332292-8015    88332292-8013

联系人:景凯 18292806605   陈文艺 17633468022

谢泽妍 18792999277    曹妮13572535496

工作咨询QQ:800102999

市科技局联系人:陈卫平 86786631     13991257888

谢西虎 86786649     13572869358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86786660

附件:

附件1:2020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17年项目.xls

附件2:2020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18年项目.xls

附件3:2020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19年项目.xls

附件4:2020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20年项目.xls

附件5:已获批延期至2020年12月底前到期应验项目清单.xls

附件6: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7: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8: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及编制要求.doc

附件9: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10: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及绩效对照表.xlsx

附件11:部分审计机构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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