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8〕19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业,扶植一批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业绩显著、信誉优良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服务业龙头示范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根据《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1年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215号)标准,本次认定主要针对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运行良好的以科技服务为主要业务,主要收入纳入西安市科技服务统计体系,面向社会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其他引导示范作用突出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详见《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三、申报和认定流程

1、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的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机构,向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xakj.xa.gov.cn)在线办事栏目,注册登录“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提交《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申报书》(见附件),并根据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的推荐工作,并对照本通知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在线审核、推荐。

3、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情况进行在线复审。复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即可在线生成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报送。

4、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和会议评审,按程序审批后,择优认定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示范机构铭牌。

四、受理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 10日

2、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书脊加印申报单位名称,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连同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件)一并提交。

3、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B-S113。

材料受理电话:李 莹 88452501-808

业务咨询电话:童鹏华 86786644

附件:《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申报书》.doc

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管理办法.doc

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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