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第二批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 推广试点单位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12-07     浏览次数:

各驻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9号),2019年我市遴选了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第一批十家试点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推广试点,试点工作进展良好。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陕西省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2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的复制推广,现决定启动第二批经验推广试点单位征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试点工作任务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推广改革举措的重大意义,积极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新举措,全面推广创新改革试验探索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提高发明人深入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简化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程序,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激发科研机构和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成果转化积极性,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作为试点的高校、院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础较好,有开展经验推广试点意愿,能积极配合展开相关工作。

(二)对成果就地转化工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本单位改革发展协同度较高。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基础较好,相关机制建设较为完善。

三、重点任务

拟申报作为试点的高校、院所在试点期内应围绕以下重点任务开展探索并争取获得成效。

(一)探索深化“先确权、后转化”的有效模式。

(二)探索确权后科技成果处置管理的有效方式。

(三)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四)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培育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机构。

四、申报须知

(一)申报主体为驻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需报送“申请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推广试点”的函。申报函一式三份,请于12月14日前报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地址:凤城八路109号2号楼706室。

(三)获批单位在申报2021年度成果转化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支持。

(四)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夏 俊,电话:86786635。

市发改委改革成果推广处:陈晨,电话:8678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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