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入驻 丝路科技人才资本大市场的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
为了引进更多的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入驻,促进丝路科技人才资本大市场建设,尽快形成服务机构的有效聚集,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1月11日专题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为了引进更多的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入驻,促进丝路科技人才资本大市场建设,尽快形成服务机构的有效聚集,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1月11日专题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说明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1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对于“丝路科技人才资本”三个大市场引进的知名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入驻丝路科技人才资本大市场服务集聚区,在提供基础装修的基础上,给予每平米30元/月的房租补贴(即每平米收取21元/月房屋租金)的普惠政策(暂定三年)。

二、入驻条件

1、申请入驻的科技服务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

(2)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以及提供配套支撑服务的机构;

(3)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或合法执业资质,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入驻享受普惠政策的科技服务机构还需要至少满足以下3项条件之一:

(1)在西安市、省内及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行业优秀服务机构或与科技服务相关的行业组织;

(2)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及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3)承担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并对西安高新区创新服务体系具有支撑作用的服务机构,或在西安科技大市场驻场1年以上的专业服务机构。

三、审批流程

1、申请

满足上述入驻条件的机构可向西安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申请楼层及面积、拟入驻员工人数(人均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等,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审核

西安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对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核,择优选择确定入驻机构及楼层面积。审核通过的入驻机构名单报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备案。

3、入驻

经审核备案后的机构,可与场地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入驻机构自行组织场地装修,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相关费用。

四、管理考核

1、管理

(1)入驻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和西安科技大市场有关规章制度,诚信守法经营,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2)入驻机构在场地装修、网络管理、安全保卫、公共卫生和服务规范等方面须遵守服务集聚区的相关规定;

(3)入驻机构可申请使用科技大市场会议室、培训教室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

2、考核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每年将对所有入驻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服务机构,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租金、清理退场、社会通告等处理。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西安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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