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 重点专项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在重点研发计划中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在重点研发计划中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为做好我省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实施周期均为两年以内。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填报。申请填报。各申报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5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

(二)遴选推荐。省科技厅依托信息系统受理申报材料,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我省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50个项目推荐上报科技部。

(三)汇总审核。科技部对我省推荐项目建议进行审核,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

(四)立项支持。各省科技主管部门接到拟立项通知后,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

三、具体要求

1.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厅市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指导做好组织申报。

2.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 1 项;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 2 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 1-2 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

3.项目国拨经费按照 50万和100万两档定额提出,每个省支持总经费不超过 3000 万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 2019 年 6 月30 日前;项目负责人为 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业务咨询方式:

陕西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高 阳029-81884003,296930313@qq.com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010-58881661、58881663、68598078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科技部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31日

 

【全文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科技助力经济2020” 重点专项的通知

【相关文件】1.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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