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如约而至,和往年一样,电商巨头之间战火重燃、硝烟弥漫,而天猫胁迫商家“二选一”的戏码再次上演。对此,11月6日上午,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在其头条号转发了某服装品牌商吐槽二选一的报道,并发表动态称:“二选一不是一家公司牛逼的表现,其实是一种无能的表现!不过,任何下三滥的竞争手法从来都不会赢到最后!”
实际上,天猫“二选一”的闹剧早有先例。公开报道显示,从2013开始就爆出阿里胁迫商家作出二选一的选择,凡参加天猫促销的商家,必须退出京东的相关促销活动。此外,天猫还要求商家与平台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商品只在天猫平台上售卖,并关闭天猫之外其他电商平台上的店铺。今年天猫这种店大欺客的做法愈演愈烈,“二选一”之争引起的反响也比往年更大,如果任其发展必将贻害无穷。
首先,严重涉嫌垄断,破坏公平竞争。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天猫在2017上半年中国B2C网络零售市场中占据50.2%的份额,而在C2C市场,淘宝更是一骑绝尘。在资金和体量占据明显优势的情况下,提出“二选一”的措施无疑将削弱其他电商平台的生意,挤压竞争对手的发展空间。国务院反垄断法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认为,不能把电商的二选一简单视为正常的商业策略,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不参与竞争对手平台的促销活动,甚至要求商家关闭在竞争对手平台上的商铺,这种要求商家在电子商务平台做出“二选一”的目的毫无疑问是在限制竞争,排除竞争对手。
其次,扰乱实体经济,破坏电商经济秩序。在传统零售业不景气,很多品牌商线下渠道增速趋缓乃至负增长的背景下,天猫强制上线的促销有可能已击穿了国内家电企业的成本底线,严重扰乱实体经济。不仅如此,天猫利用自己的平台份额优势一味搞恶性竞争,必然引发其他电商不得不跟风,从而破坏电商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直言不讳地表示,淘宝和天猫“二选一”的策略侵害了它的潜在竞争对手京东,也侵害了平台内的中小商家。在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胡钢类看来,似于“二选一”的平台竞争,看似为难了商家,最终必将为消费者带来不便,甚至影响到消费者利益。
知名网络空间智库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中国超级电商平台竞争与垄断研究报告》认为,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企业已经成为国内超级网络平台,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其不规范行为也愈演愈烈,包括限制商家与第三方交易的“二选一”等行为已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报告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反垄断法普法宣传力度。鉴于“二选一”政策已经影响到正常商业行为的开展,遏制电商平台“二选一”势在必行。种种迹象表明,相关完善立法、强化执法的工作正在加紧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时强调,电商不得逼迫商家“二选一”。另据报道,《反垄断法》今年有望启动首次修订,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认定和制裁措施将更加明确。此外,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表示,行业组织应该发挥督促企业自律的作用,把自律规范标准化。
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环境里,双11不应该是天猫主导的游戏,谁都没有随意限制市场竞争权。
关键词:电商 恶性竞争 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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