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犯罪严打措施密集出台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caiji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而就在重庆警方打假总队成立的前一天,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挂牌,这也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第一个打击防范食品药品犯罪的专门机构。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衔接事实上,除了重庆、辽宁之外,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之间的衔接制度,在公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案件侦破专业队伍,严打食品药品违法和犯罪,如湖南长沙、株洲市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大队,武汉市公安局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班等。
近期,对食品药品犯罪严打、严惩的呼声渐高。 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不少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把重点放在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大案要案上。上月以来,重庆、辽宁、湖南等地食品药品侦缉总队相继成立,而重庆还同步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意见》,率先对食品药品犯罪动用“重典”。在今后的食品药品打假工作中,随着药监与公安同步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将形成新一轮高压打击态势,有力震慑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 药监公安联合严打 “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如果单纯依靠行政执法,往往受取证技术、强制手段等方面的局限,存在‘打不痛、打不怕、打不死’的情况,建立与警方的联动机制,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5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组建打假总队的申请获得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式批准,共获87个编制,成为常态化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举措之一。 据了解,重庆打假总队的成立,将充分注重与药监、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自联动机制建立以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了市区两级联络员制度,直接就打击行动中双方的信息交流、案件移送等进行统一协调。对社会公众报警、举报、投诉、求助等信息,以及监管对象的数据信息,两部门通过互通共享,一旦发现属于对方职能范围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和移送,并在调查取证、行为定性、强制措施、技术支撑等方面互相帮助,保证了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和违法行为的及时查办。同时,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移送标准判定等进行统一协调,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联手高压打击态势。 而就在重庆警方打假总队成立的前一天,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挂牌,这也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第一个打击防范食品药品犯罪的专门机构。 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衔接 事实上,除了重庆、辽宁之外,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之间的衔接制度,在公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案件侦破专业队伍,严打食品药品违法和犯罪,如湖南长沙、株洲市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大队,武汉市公安局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班等。据悉,北京公安的食品药品专业打假队伍也在酝酿中。 6月14日,公安部公布了自去年11月以来实施的“亮剑”行动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方面破获的10起典型案例。据了解,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与食品药品监管、质检、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大力推进“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紧密衔接,从而形成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围剿之势。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胡文兵坦言,药监部门由于执法权限和侦查手段所限,再加上和公安取证的标准和要求不同,往往不能在现场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而侦查机遇稍纵即逝,以至于违法犯罪分子无法得到应有的惩治,因此,目前多地公安的积极介入,为打假提供了坚强后盾。 “重典”惩罚 过去,在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处理中,“以罚代刑”现象突出,违法犯罪成本过低,往往无法有效震慑不法分子。为了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后果严重者,可能会被判至倾家荡产甚至死刑。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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