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光伏产业如何破局 保持前进动力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我国发布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将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定为20GW,并需要建立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机制。统筹考虑光伏电站、电网公司和调度电源的利益,对为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运营而进行的投资。    201
  我国发布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将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定为20GW,并需要建立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机制。统筹考虑光伏电站、电网公司和调度电源的利益,对为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运营而进行的投资。
  
  2012,国内光伏企业普遍陷入困难。中国光伏产业联盟指出,2013年,各方应充分认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战略价值和重要意义。切实在国家能源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部署中予以统筹考虑,提升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确保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
  
  同样是2012年,我国发布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将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定为20GW,并提出如果分布式发电推广较为顺利,装机目标量可达40GW以上。预计201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5GW以上,其中欧美市场约占全球的40-50%,中美日将贡献近45%的新增市场装机量。乐观情况下,我国新增装机量将达到8-10GW,同比增长122%,市场将呈现集中与分布式发电并进,大型光伏电站主要集中于西北部地区,分布式电站主要集中于东南部地区。
  
  在此次行业危机当中,虽然国家政策所上述一样,不断调整国内光伏发展策略,但这只是一个治标的方法,归根结底是要改变当前国内光伏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从国家层面应加强组织管理,做好顶层设计。市场启动应与产业规范相结合,与节能减排、扩大内需、环境改善相结合,严防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和保护主义。明确各有关部委的产业管理分工,建立多部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从各个层面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其次,规范产业、设置行业门槛成发展主要路径。通过提高光伏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检测认证水平等手段,加快实施一些强制性标准,卡掉部分落后产能,可考虑树立一批光伏优质产品,通过认证的产品在国内应用市场和出口中优先安排推广。
  
  另外,正确引导产业转移,引导企业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的欧美国家或制造成本较低的东南亚地区建厂或并购也至关重要。实施全球产业布局,让产品充分靠近终端市场和规避国际贸易壁垒。鼓励大型国有资本进入光伏企业,依靠国有资本进行大规模整合重组,以达到规范市场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
  
  与引同时,当前国家应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行业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首先,制定以"培养光伏应用市场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中长期规划,从法律上规定和细化可再生电力采购比例和重点用途。
  
  其次,鼓励民用上网。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启动和实施真正意义的"光伏屋顶计划",确立光伏发电在全国电力能源结构中的地位。
  
  第三,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在金融财税等环节实施费用减免政策。如目前国内电费中抽出专用资金补贴到光伏产业中;贫困地区发展光伏用电,政府补贴一部分,企业支持一部分,以成本价支持等。
  
  第四,借鉴发达国家普通建筑必须要有光伏产品的经验,在发达地区实施公共设施、政府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的刚性政策。
  
  第五,扶持上游高纯度硅原材料产业,降低光伏电池成本,进而加快光伏并网电站成本的降低和应用推广。
  
  建立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机制。统筹考虑光伏电站、电网公司和调度电源的利益,对为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运营而进行的投资,包括电网和调峰电源的建设等,给予一定额度的税收抵免。考虑实施强约束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每年交易一定比例的光伏发电量,发电集团配套一定容量的调度电源。除了需要强调电网企业的公共责任和社会责任外,还需要在光伏发电的电价政策中,适当考虑电网企业的利益。
  
  其次,加大国内光伏应用规模,启动国内多样化光伏市场,加快出台分区电价,并适时调整,电价的制定应体现鼓励分布式发电和自发自用的原则,大力推动分布式电站和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同时,应加快落实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精神,将太阳能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初始投资补贴方式,推进其走入千家万户。

(来源:工控网(百站))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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