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投资目录拟调整能源装备投资将趋高端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caiji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酝酿调整在能源领域,非常规油气勘探获鼓励,能源装备投资将趋高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苏南)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酝酿调整 在能源领域,非常规油气勘探获鼓励,能源装备投资将趋高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国能源报》记者对比发现,《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没有变化;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有小幅变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调整最多。 大城市燃气建设设定100万以上人口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条款继续保留,未做任何更改。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条款继续保留,也未做任何更改。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成品油、电力等方面我国都是统一经营,能源行业隶属国家发改委系统管理,为了保证后续市场的统一性,限制外商投资也是必要的。”他认为,传统能源小规模的投资易形成落后产能,不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 在炼化方面,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更具体的要求,限制外商投资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而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仅是规定年产800万吨及以下炼油厂建设、经营。《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一个更明确的限定是,对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中大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的大城市人口加了限定,限定外商投资城区100万以上的大城市。 对于在2010年修订稿中对城市人口加了限定问题,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指出,大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通常都属于公共事业,其牵连的市场非常广泛,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更好的保障居民生活需求,所以,对100万以上的大城市限制外商投资也就不难理解。 鼓励外商投资能源项目调整多 本报记者发现,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和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作),在《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对这些鼓励项目合作更具体,限于合资、合作。 《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把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中年产8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生产,调整为年产10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生产。 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中60万千瓦超临界、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站用关键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锅炉给水泵,循环水泵,工作温度400℃以上、工作压力20Mpa以上的主蒸汽回路高温高压阀门,在《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已经调整为,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关键辅机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安全阀、调节阀。 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1.5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调整为,3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设备。 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矿山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2000千瓦以上电牵引采煤机设备等。《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调整为,矿山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2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5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8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2500千瓦以上电牵引采煤机设备等。 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鼓励投资的项目,绞车功率大于3000千瓦、顶部驱动力大于850千瓦、钻井泵功率大于1800千瓦的深海用石油钻机,钻井深度9000米以上的陆地石油钻机和沙漠石油钻机,1000万吨/年炼油装置用80吨及以上活塞力往复压缩机,数控石油深井测井仪,石油钻井泥浆固孔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则没有涉及。 从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以上这些调整整体上都是朝着现代化、高端化的方向发展,顺应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方向与需求。近年来,中国以及国际的投资环境都有了深刻的变化,我国的投资政策也应适时做出改变以顺应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 采访中,众多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些数据的调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能源装备制造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反映了我国产业调整的方向与力度。 细微调整有利于保护成熟子行业 本报记者还注意到,2007年《外资投资目录》中火电站脱硫、脱硝、布袋除尘器技术及设备制造,在《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调整成燃煤电站、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硝技术装备制造。 对于这个调整,周修杰表示,十五期间,我国火电行业的环保工作无论是技术还是装备都处于非常落后的水平,特别是由于成本、技术、环境标准等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我国迫切需要引进高端技术带动国内环保行业的发展,同时由于部分核心产品都需要进口,加大引进外商投资力度以及范围,有助于带动还未成形的环保市场快速崛起。经历了最近几年的发展,环保行业取得了惊人的成绩,特别是脱硫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环保产业的标志性子行业,此时将脱硫、除尘产业退出外资投资目录意在进一步保护已经发展成熟的子行业,在本就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为中国企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不过,目前脱硝产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硝这样的世界共性难题仍然存在,阻止外资的进入不利于提升行业的发展水平,因此,才会在各个细节上有所调整。(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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