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命名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决定》(科协发普字〔2011〕21号)精神,西安市莲湖区被正式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区,示范期为五年。
莲湖区按照创建工作的全面部署和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专门进行研究部署,逐一对照创建指标查漏补缺,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收集和完善各项工作过程性资料,规范建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通过公众信息网等各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创建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在资料规范,科普设施建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工作的氛围,有效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该区成立了市社科院莲湖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成立了区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顾问和决咨委成员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听证和集体决定制度,为全区公共事务的科学决策提供了良好保障。
近年来,全区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励36项,其中省、市级一等奖3项,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城区,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称号。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科协系统考核第一名,授予西安市区县科协工作2009-2010年先进集体一等奖,在全市各区县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科技考核一等单位,在全市各区县中排名第一。
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认真自查和精心准备,顺利完成了中国科协委托省科协进行的检查验收,西安市莲湖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各项指标完全达标,被正式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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