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按照西安市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通知我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 门)、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我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在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从事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今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已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 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 岗位管理条件

对施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 则,必须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方可推荐,按照上报人员数和 空缺岗位数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

(三) 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职称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2.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2年;

3. 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并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4年。

(四) 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能够配合技术转移负责人全流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掌握技术转移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要求,能够独立完成信息获取、技术应用分析、商务谈判其中一个以上模块工作;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 作。同时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两项(含)以上:

1. 作为技术转移转化参与人促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

改造、设备改进项目,解决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促成技术引进、成果落地转化,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通过项目 鉴定或验收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作为参与人编制过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并颁布实施;

3 .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学术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参与撰写并出版3万字 以上技术转移转化相关著作或译著;或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研究课题;或参与制定省部级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并颁布实施;

4. 参与的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不少于5项,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不少于300万元;或通过参与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促成技术交易总额不少于500万元(需提供与企业或高校院所等被服务方签订的服务项目协议及过程文档、转让或受让方与被服务方的技术合同、 本人参与的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策划证明、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5. 参与的科研成果作为产品的核心部分,转化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进入工程化或规模化生产阶段,转化后产品创造的营 业收入累计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技术合同或技术入股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转化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 作为前5完成人负责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并积极做出贡献, 使本单位或本单位下属的技术转移机构入选省级技术转移平台。

(五) 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 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六) 继续教育

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申报人员从2017年开始, 每人每年参加工程系列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 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近三年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 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 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 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 职称资格转换 .

已评聘非技术转移转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技术转移转化岗位,须在技术转移转化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技术转移转化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 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

技术转移转化技术人才取得的技术转移转化领域职业资格,可认定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 评审政策倾斜

蓝田县、周至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转移转化领域评审,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周至县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驻村工作满2年的,对科研成果、论文不作要求,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且在职称评审时予以倾斜。

(四) 海外回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

在西安工作的海外回国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视其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上述文件可在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参阅。

四、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学历、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达到上 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项以上或作为前3完成人参与的科技成果 项目作为产品的核心部分,转化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进入工程化或规模化生产阶段,转化后产品创造的营业收入累计达到 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 证明、技术合同或技术入股证明材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转化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

五、 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 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初级职称 后获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 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二) 单位审核公示

1.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 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 上传。

2.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登录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参评人员申报信 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评审委员会。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IPG格式文件,同时须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推荐评审函加盖公章生成 JPG格式文件,一并上传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及本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交至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技术转移转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神州数码科技园5号楼4 ,联系电话:68518781 o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六、 关于西安技术转移转化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的说明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 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1号)(相关文件可登录陕西 省人社厅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链接 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 _newsshow.asp?id=l 016827&C hid=100077),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要做好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料审核上报工作,统一在陕西省职称网上 申报系统将资料提交至西安市科技局,线下将纸质版高级申报人员推荐函、花名册报送至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神州数码 科技园5号楼4楼,联系电话:029-68518781 )。

七、 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参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 确保评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 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技术转移转化领 域职称评审电子化评审填报说明(附件一)要求制作和上传。

(三)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 位在评审工作安排前,须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西安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申请登录账户,申请时要提供单位全称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 账号。

(四) 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五)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各区县、西 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审核、信息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22 Bo

丄(六)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在申报过 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单位要做好各下属单位及申 报人员的政策解答工作。

联系人:韩凌 029-68518781

技术支持:李超红 029・85211087、029-82210159

附件:电子化评审填报说明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11日

编辑:朱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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