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机加工设备,线切割,电子计算机 招标内容:
*************受********委托,对“金工实训中心建设(第2包、第3包、第4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人名称:********
2. 招标人地址:*********
3. 招标人联系电话:010-********
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217
7. 项目编号:**********
8. 招标项目内容及财政预算金额:
第2包:电子计算机、电脑桌椅和投影仪 34万元
第3包:CAXA制造工程师、线切割、数控车软件等 89万元
第4包:机加工设备 211.75万元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设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 5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
12. 报名携带资料:
(1)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2) 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 投标时间: 2011 年 6 月 9 日上午8:30 至9: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1 年 6 月 9 日上午 9:00分 (北京时间)。
15. 投标、开标地点:*************
16.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孙乐女士
电 话:********/5131/5823/5837/5125/5831/5683/5137转217
传 真:********
电子函件:*****************
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帐号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229)
帐 号:************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