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平台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信息管理平台设备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局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局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设备采购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 5、交付期:90天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4、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具有存储设备制造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正式特定授权;具有在本市的固定经营场所,具有成熟完善的7times;24小时不间断用户现场运行服务的支持体系。 5、本次采购仅接受中小企业。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按照*********《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1年04月22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4月22日(星期五)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404室 2、开标地点:****************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许殷泰 电话:***-******** 传真:******** Email:************************* 采购人:*****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陈凯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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