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询价采购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办公设备 招标内容:
************受区商贸局等单位的委托,对一批办公设备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并于2011年3月7日下午2:00至2:30将《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文件》各一份分别密封送至************(**********1006室)。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设备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话,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首次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必带备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技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二、报价单位需交纳贰仟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一律为转帐支票、汇票或本票,不收现金支票或现金。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三、交货地点:各采购单位
四、交货安装完成日期:2011年3月17日前。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六、供应商必须详细注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集中采购机构:************
地 址:**********1006室(******141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 询价单接受人:***
保证金收款单位:************(政务中心)
保证金收款银行:****
保证金收款帐号:*******************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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