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货物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1020078/201211020077/20121102008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1020078/201211020077/201211020081)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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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1211020078/201211020077/201211020081。
  2. 项目编号:GZIT2013-XJ000593A。
  3.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1020078/201211020077/201211020081)。
  4. 采购内容:采购其他货物等一批。
  5.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276号; 联系人:萧炯尧; 联系电话:02082221732; 传真:02082221732。
  6.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276号。
  7.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3年03月13日10时00分至2013年03月13日16时00分
  8.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9. 项目具体要求:
    •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18,900元。
    •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9.5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 9.6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四、相关规定:
        •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㈣.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 五、报价响应原则:
        •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其他货物 1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一、投影机:1台

      分辨率:1280 X 800;对比度:≥2000:1;成像系统:液晶板0.59英寸白色亮度(流明):3000ANSI;色彩亮度(流明):≥3000ANSI;;整机功率:≤304W;机身颜色:黑色;灯泡: 240W UHE灯泡,寿命≥4000小时;镜头:手动1.2倍光学变焦;自动梯形校正:垂直±45,水平±30;焦距:F值=1.58-1.7/f=13.52-16.22mm;重量:1.69KG;直接开关机,即关即拔功能;A/V Mute滑盖功能:关闭或开启滑盖,使投影机快速休眠或重新启动,演示更方便,避免频繁开关机操作对投影机造成的伤害;接口带一个RGB端口, B型USB接口一个;A型USB接口一个,3LCD液晶技术; 带HDMI高清接口,可选配无线网卡,带双画面演示,PDF直读功能。USB线投影连接方式:可使用USB线替代传统数据线的连接方式,不需要切换信号;风扇噪音:30dB(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影机厂家整保修二年,灯泡保用半年;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授权书、厂家供货函和所有机器的机身号码。操作员可对各种信号窗口的显示方式和布局保存成模式,或者根据时序定制为预案,在需要的时候进行调用,可实现自动化管理以及辅助客户演示过程的功能。不同模式间切换时间不大于1秒;故障管理:支持对全网设备告警的实时监控和统一浏览;支持多种提醒方式,如告警实时提醒(告警板)、告警音响提示;支持多种转发方式,比如转E-mail,转短信,转上级网管或其它网管等。支持告警分析,可以屏蔽重复告警、闪断告警,支持告警自动确认功能;性能管理:支持基于任务的性能监控,可定制监控任务,长期监控网络性能,可以形成日报、月报等报表。支持定制性能阈值,可以为监控的性能指标设置两级阈值,当性能指标超过阈值时根据不同的阈值发送不同级别的告警;提供直观的设备的面板视图:支持设备面板的显示、定时刷新、面板缩放功能,通过面板管理,网络管理人员可以直观地看到设备、板卡、端口的工作状态。 标配无线投影功能,可实现多台机之间有线及无线链接,并与我单位相关办公软件不相冲突。

      移动支架投影幕:尺寸:100寸;电动投影幕,幕布为“无褶皱投影幕”工艺、通过消防阻燃测试,白塑幕布,幕布伸缩率≤1%;幕布单边视角≥120,增益≥1.0;采用管状电机,三年质保,超静音设计,定位准确,管状电子定位器,定位≤0.3mm。电机特性:采用SOMFY管状电机,电机定位精确,转速≥60rpm,扭力达≥100KG/cm,定位≤0.3mm;甲醛含量(直接接触皮肤类)≤15mg/kg; 原装高清软幕。

      供应商必须承诺:

      1、上述所有设备及线材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包含安装及调试费用。

      2、 报价供应商必需对技术参数及服务的条款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我单位选择时作参考,含糊不清或照抄参数者我单位有权不选择。

      3.供应商在合同签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必须交货且完成安装调试。

      4、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供应商必需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产品原厂商的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否则不予验收.

      5、所有产品必须原厂原装,由原厂家直接发货到用户指定地点,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投标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组件采购要求,如果报价人有不响应、不满足的地方均为作选择,且设备安装时须由厂家工程师到场协助安装调试,否则我单位可以要求退货。

      6、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原厂针对此项目专项授权函,供货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供应商与原厂商签定的购销合同原件,以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 ,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如无授权强行应标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的需求时间,用户可以无条件退货,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任何以总代理或者总经销形式的授权均无效。

      7、 无论何种原因,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必将承担;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二、笔记本:1台

      产品类型:商用;轻薄便携本,商务办公本;操作系统:正版Windows 7操作系统。主板芯片组:Intel HM77; 处理器 CPU系列:英特尔 酷睿i5 3代系列(Ivy Bridge);CPU型号:Intel 酷睿i5 3210M;CPU主频:2.5GHz; 最高睿频:3100MHz;总线规格:DMI 5 GT/s ;三级缓存:3MB;核心类型:Ivy Bridge;核心/线程数:双核心/四线程;制程工艺:22nm;指令集:AVX,64bit; 存储设备 内存容量:4GB; 内存类型:DDR3 1600MHz; 插槽数量:2xSO-DIMM; 最大内存容量:8GB;硬盘容量:500GB;硬盘描述:7200转; 光驱类型:无内置光驱;显示屏 屏幕尺寸:13.3英寸;屏幕比例:16:9;屏幕分辨率:1366x768;背光技术:LED背光;显卡类型:双显卡(独立+集成)

      显卡芯片:NVIDIA GeForce GT 610M+Intel GMA HD 4000; 显存容量:1GB DDR3 64bit

      流处理器数量:48; DirectX:11;集成摄像头;音频系统:内置音效芯片; 扬声器:内置扬声器;内置麦克风;网络通信 无线网卡:Intel 1000 BGN;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蓝牙:支持蓝牙功能;I/O接口 数据接口:1×USB2.0+3×USB3.0(其中一个powered供电USB共用接口); 视频接口:VGA,HDMI; 音频接口:耳机/麦克风二合一接口 ;其它接口:RJ45(网络接口),电源接口; 读卡器:4合1读卡器; 输入设备 指取设备:一体化多点触控触摸板;键盘描述:全尺寸键盘;电池类型:6芯锂电池;续航时间:6小时左右, 重量:1.85Kg;外壳材质:复合材质;黑色;全性能:安全锁孔,硬盘密码,加电密码,超级用户口令;特点:网络自适应软件,应急与恢复系统,密码管理器;保修信息 保修政策: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质保备注:1年部件和人工, 配原装鼠标和背包。

      其他要求:为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必须提供产品原厂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绝不接受任何以总代理,经销商形式的授权书。如无授权,强行响应的,我单位一律不选择,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

      1、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且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时作参考。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的参数不相符者, 或以低价谋取中标再与我单位谈判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一律不选择。

      2、预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台式电脑的原厂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无效)给采购人,并传真到用户处。否则用户单位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任何以总代理,经销商授权书形式的均视为报价无效,废标处理。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用户可以无条件退货,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将不容许参加本单位以后的采购项目。

      3、以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所有产品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箱上标有我单位名称,货品到达我单位时要求有原厂工程师、供应商、采购人三方验货,原厂工程师协调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4、其它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实施或工作需要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相应责任。

      5、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性能指标,必须完全符合上述指标,不按要求强行响应必追究供应商责任,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追究其责任。

      三、路由器:

      Wan口数量: 1个10/100M自适应WAN/LAN端口

      Lan口数量: 4个10/100M自适应LAN端口

      Qos限速功能 支持

      无线桥接 支持

      支持WPS 支持

      天线可拆卸 不支持

      天线增益 5dbi

      无线传输率 300Mbps

      传输标准 IEEE 802.11b/g/n

      传输频段 2.4~2.4835GHz

      网络协议:CSMA/CA、CSMA/CD、TCP/IP、DHCP、ICMP、NAT、PPPoE

  10. 本项目合同附件: GZIT2013-XJ000593A-HT(请点击打开浏览)
  11.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 传真:020-38825650
  • Email:gztender@gz.gov.cn
  • 联系人:付天宇
  • 联系电话:38825565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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