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招标人编号:JM-Z-KTGB-13-007
招标代理: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编号:JM-Z-KTGB-13-007
2013年3月6日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4
1.招标条件 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4
4.资格预审方法 4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5
8.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6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
1. 总则 8
1.1 项目概况 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8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8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8
1.5 语言文字 9
1.6 费用承担 9
2. 资格预审文件 9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9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9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9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9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9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10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10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1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1
5.1 审查委员会 11
5.2 资格审查 11
6. 通知和确认 11
6.1 通知 11
6.2 解释 11
6.3 确认 11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2
8. 纪律与监督 12
8.1 严禁贿赂 12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2
8.3 保密 12
8.4 投诉 12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3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3
1. 审查方法 14
2. 审查标准 14
3. 审查程序 14
3.1 初步审查 14
3.2 详细审查 14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4
4. 审查结果 14
4.1 提交审查报告 14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4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5
目 录 17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18
二、资格预审申请函 1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
四、授权委托书 21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2
六、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23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3
八、业绩材料 24
九、其他材料 25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2013年度联通江门分公司机房站点过保空调维修项目
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联通江门分公司机房站点过保空调维修项目(招标人编号:JM-Z-TKGB-13-007 ,招标代理编号:JM-Z-TKGB-13-007),项目业主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涉及的工程费用投资约30万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额度以及发生的规模以招标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数据为准。本次招标涉及的服务项目地点分布在江门市所管辖的区及县市,服务项目主要是对江门联通基站和接入机房在网运行的各类型普通空调共有1302台,其中已过保修期的空调有1176台,空调主要品牌为格力、美的、大金、长虹等进行维修,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含压缩机、线路板、室内外风扇等,招标采用年度中标入围的方式,中标有效期从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以具体的委托书约定为准。本次招标在江门市范围内设置1个标段,确定1个中标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国注册,具有相应空调(制冷设备)维修项目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税务登记证明。
3.3 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设计单位和咨询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3.5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施工能力的有效证明(同类、同规模及以上工程的中标书或合同),2010年1月至今,申请人须提交合同复印件,不存在其它任何转包和分包合同业绩。
3.6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相关信息,并持单位介绍信前往江门市建设三路113号利家城A区5座5楼南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 9时00分至2013年3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港口一路190号江门联通6楼会议室(注:本项目将在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接收资格预审文件,邮递等其它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19日9时30 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与采购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地 址: 江门市港口一路190号
技 术 咨 询: 陈朝晖
电 话: 186750009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门市建设三路113号利家城A区5座5楼南侧
联 系 人: 黄健
电 话: 18675016161
传 真: 0750-3220616
电 子 邮 件: h15602885616@126.com
2013年3月6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2013年度联通江门分公司机房站点过保空调维修项目
1.1.5 建设(到货、服务)地点 江门市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对江门联通基站和接入机房在网运行的各类型普通空调共有1302台,其中已过保修期的空调有1176台,空调主要品牌为格力、美的、大金、长虹等进行维修,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含压缩机、线路板、室内外风扇等。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国注册,具有相应空调(制冷设备)维修项目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税务登记证明。
3、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设计单位和咨询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5、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施工能力的有效证明(同类、同规模及以上工程的中标书或合同),2010年1月至今,申请人须提交合同复印件,不存在其它任何转包和分包合同业绩。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
2.2.3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收到澄清的24小时内。
2.3.1 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3日以前。
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收到修改的24小时内。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签,也可用盖章(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但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要求同时提供申请文件的电子文档壹份(U盘)。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粘贴左侧方式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3.4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编号)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全称: (加盖公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申请截止时间 2013年3月19日9时30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江门市港口一路190号江门联通6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对申请人须知的补充和细化,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 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业绩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投标人须提供资料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按第四章格式要求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申请文件格式、签署、份数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3.1至3.3.4项规定 按第四章格式要求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第四章格式要求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是对资格审查办法的细化和补充,如资格审查办法与本前附表不一致,以本前附表为准。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人编号:
招标代理编号: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请根据实际内容编制)
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资格预审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申请人(盖章):
条款号 审查因素 页码
1 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完整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相应空调维修项目的营业执照
4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010年1月至今同类工程的中标书或合同复印件
6 满足要求的近年财务状况证明,加盖公章
... ...
二、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六、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财务状况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1 总资产
2 流动资产
3 总负债
4 流动负债
5 税前利润
6 税后利润
投标人: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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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有的话请列明,没有的填写无)
八、业绩材料
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方应填写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承揽的同类工作的数量(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所有涉及的资料、证明文件;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