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吸收率测试设备,试验机,氮氢氧联合测定仪等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比吸收率测试设备,试验机,氮氢氧联合测定仪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 1、 **********受************(招标人)的委托,就************2011年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3、 本次招标货物如下,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用户名称 数量 1 比吸收率测试设备 深圳局 1 2 天然气专用色谱仪 深圳局 1 3 安全带固定点强度试验机(九轴) 江苏局 1 4 座椅及安全带固定点强度试验机 浙江局 1 5 氙灯日晒耐气候老化试验箱 宁波局 1 6 稳频激光分析仪 西藏局 1 7 连续流动化学分析仪 贵州局 1 8 接收机 广东局 1 9 核与辐射检测设备(固定) 广东局 1 10 放she性辐射检测系统 江苏局 1 11 氮氢氧联合测定仪 陕西局 1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 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 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 产品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主要组成部分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4) 制造商同一包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 凡在国内注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第3、4包只接受国内制造商(不含港澳台)或其代理商(不含港澳台)参与投标,同时第3、4包只接受国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的产品。 6) 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在**********(地址:********************)前台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6、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前递交至****************第一会议室,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7、 兹定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在****************第一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且仅派一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电  话:010-********-346、414、420 传  真:010-********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邵 冉、孙占海、李歆然 开户银行及帐号: 公司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联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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