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250029)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250029)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250029)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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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1212250029。
  2. 项目编号:GZIT2012-XJ009234。
  3. 项目名称: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212250029)。
  4. 采购内容:采购监控系统等一批。
  5.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车城大道一号; 联系人:张俊涛; 联系电话:13318814414; 传真:13318814414。
  6.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车城大道一号。
  7.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10时00分至2012年12月28日16时00分
  8.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9. 项目具体要求:
    •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65,000元。
    •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9.5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四、相关规定:
        •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五、报价响应原则:
        •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监控系统 1 批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一、16路红外报警主机(数量:1台)

      1. GSM双网报警控制主机

      2. 16个有线防区,

      3. 8个无线防区

      4. 有线防区回路响应时间200-800毫秒

      5. 带无线遥控功能,电话拨号

      二、摇控器(数量:2个)

      1. 摇控器:对主机布防、撤防;应急报警;无线发射距离>150米。

      三、高性能超高灵敏度宽动态枪型摄像机(数量:1个)

      1. 影像感应器:1/3″ SONY Super HAD Ⅱ CCD

      2. 信号系统:PAL 或 NTSC制式

      3. 有效像素:976(H)×582(V)

      4. 水平解析度:650TV Lines(彩色) 700TV Lines(黑白)

      5. 最低照度:0.03 Lux,慢快门0.00005Lux

      6. 彩转黑功能:支持,带可移动红外滤光片

      7. 控制方式:OSD菜单/RS485

      8. 电子快门:1/50~1/100,000sec(PAL), 1/60~1/100,000sec(NTSC)

      9. 白平衡:自动白平衡(AWB)/自动跟踪(ATW)/AWC-SET/手动白平衡

      10. 自动增益:开/关

      11. 背光补偿:打开/关闭

      12. 电子放大:关/×1~×256

      13. 移动侦测:支持, 可画面提示和报警输出

      14. 宽动态:数字宽动态DWDR及超级宽动态

      15. 强光抑制:开/关

      16. 日夜模式:支持

      17. RS485通讯:支持

      18. 隐私遮蔽:支持15个遮蔽区域,每个区域任意四边形可设

      19. 功率消耗:3.5W

      20. 外形尺寸:133(长)×71(宽)×64(高)

      21. 重量:550g

      四、内置大功率红外灯一体化摄像机一(数量:2个)

      1. 影像感应器:1/3“ EXview HAD Ⅱ CCD

      2. 信号系统:PAL 或NTSC制式

      3. 有效像素:PAL:976(H)×582(V) NTSC:976(H)×494(V)

      4. 水平分辨率: >650TV Lines(彩色)/700TV Lines(黑白)

      5. 最低照度:0.01LUX(红外灯关),0Lux(红外灯开)

      6. IR距离:40-50M

      7. 红外灯数量:42PCS

      8. 镜头:标配4-9mm,2.8-10mm可选

      9. 白平衡:自动白平衡/自动跟踪(ATW)/色滚抑制/手动白平衡

      10. 亮点补偿:动态+静态

      11. 自动增益 : 关、低、中、高

      12. 数字宽动态(ATR): 开/关

      13. 强光抑制:开/关

      14. 移动侦测:开/关

      15. 隐私遮蔽 : 遮蔽区域8个(最大)

      16. 复合视频(1.0Vpp,75ohm,BNC)

      17. 功率消耗:6W(MAX)

      五、内置大功率红外灯一体化摄像机二(数量:12个)

      1. 1/3 ″SONY Super HAD II CCD

      2. 信号系统:PAL或NTSC 彩色系统

      3. 实际像素,PAL:752(H) × 582(V)

      4. NTSC:768(H) × 494(V)

      5. 水平解析度:540 线

      6. 最低照度:0Lux (红外灯打开)

      7. 日夜转换:照度 > 1 ~ 3 Lux/F2.0

      8. 红外灯打开/关闭:打开:1~3 Lux;关闭:5~6 Lux

      9. 背光补偿:自动

      10. 自动增益控制:自动

      11. 镜头:CS镜头,f= 8,12,16mm

      12. 大功率IR-LED:42 PCS

      13. IR距离:30~50米

      14. 功率消耗:150mA(红外灯关闭)+350mA (红外灯打开)

      15. 机体:铝材

      16. 重量:900克

      六、红外匀速球型摄像机 (数量:1个)

      1. 支持半透明中英文菜单、图形OSD功能

      2. 采用0.9度精密步进电机,保证低速下图像无抖动

      3. 信噪比>50dB

      4. 红外距离大于100M

      5. 智能化红外灯功率自适应

      6. 雨刷功能(可选)

      7. 64个预置位,支持场景名称设置

      8. 支持隐私遮蔽功能

      9. 4条巡航路线,1组自动扫描

      10. 水平360度连续旋转、垂直90度旋转,水平转速0.5°-270°/S,垂直转速0°~93°,无监视盲区,带自动翻转

      11. IP66防水等级

      12. 镜片镀膜技术,防止镜头起雾

      13. 内部温控设计,可实时显示内部温度

      14. 对电源、RS485、视频采用气体放电管+TVS的多级防雷方式,提供精细的防雷保护

      七、硬盘录像机 (数量:1台)

      1. 网络视频输入:16路

      2. CVBS输出:1路,BNC接口(电平:1.0Vp-p,阻抗:75Ω)分辨率:PAL制式704*576;NTSC制式704*480,1024*768;

      3. HDMI输出:1路,

      4. 分辨率:1024x768/60Hz,1280x720/60Hz,1280x1024/60Hz,1600×1200/60Hz,1920x1080p/50Hz,1920x1080p/60Hz

      5. VGA输出:1路,

      6. 音频输出:2路,BNC接口(线性电平,阻抗:600Ω)

      7. 录像分辨率:5MP/3MP/1080p/UXGA/720p/VGA/4CIF/DCIF/2CIF/CIF/QCIF

      8. 同步回放:16路

      9. 类型:6个SATA接口,可以支持混插15000转高速硬盘,1个eSATA接口

      10. 报警输入:16路

      11. 报警输出:4路

      12. 网络接口:1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13. 串行接口:1个,标准RS-485串行接口;1个,标准RS-232串行接口;1个,键盘485串口

      14. 机箱:19英寸标准2U机箱

      15. 功耗:≤40W(不含硬盘)

      16. 尺寸:445mm(宽)×470mm(深)×90mm(高)

      17. 重量(不含硬盘):≤8Kg

      八、专业硬盘 (数量:2个)

      1. 2T/支持15000转高速专业硬盘

      九、16路光端机 (数量:1个)

      1. 16路正向视频+1路正(反)向数据(16V↑+1D↓)HD16路全数字视频

      (1对)

      十、监视器 (数量:1台)

      1. 42英寸LCD液晶专用监视器

      十一、布线材料

      1. 视频线:SYV 75-4 #96编,专用视频线(800米)

      2. 电源线:RVV 2*1.0电源线(800米)

      3. 控制信号线:RVV2×0.75报警信号线/电源线(300米)

      4. 摄像机立杆:定制3米含防水箱(1根)

      5. 地面开介:含水泥沙石头(备注:从保卫室到监控中心)

      6. PVC线槽:1批(备注:满足4层楼综合布线应用)

      7. PVC线管:1批(备注:满足4层楼综合布线和地面埋地应用)

      8. 渡锌金属软管:1批(备注:满足4层楼综合布线应天花走线用应)

      9. 电源支架:定做16个。

      10. 配件:辅助材料1批。

      11. 本部分监控和防盗系统必须做联动,同时本部分监控和防盗系统必须接入汽车城内网做联动,在用户单位任何地方都可以查询到目前汽车城的状况。

      12. 备注说明:本项目为监控改造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先对原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进行故障测试,出具正式的测试报告,以前部分设备可能会在搬迁测试过程中造成故障,此部分造成的费用需由供应商负责,投标供应商必须考虑到这部分风险,然后在进行整改。

      13. 同时布线铺设要充分考虑到用户的实际施工环境,施工现场地面大部分为大理石、水泥路面、绿化带和木质天花,地面需开槽,并且施工完毕后需复原,由此造成的费用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天。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条款: 、

      1. 供应商必须在中标之后七个工作日之内提供所投产品到用户处检测,提供的测试机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或照抄参数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方说明、说明书、产品彩页上信息不相符的一律作废标处理;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若成交后冒称看错要求再与我单位谈判,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报价响应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

      2. 如因弄虚作假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供应商签定合同时必须提供摄像机原厂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保证签定合同渠道的合法性,否则我方有权不收货。

      3. 为保证我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及保修服务,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上述所有认证文件的复印件以保证货物的品质,须提供相关软件介绍文档及提供的功能清单以保证软件的实用性。并于供货时提供原厂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供货商在合同签定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交货且完成安装调试。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4. 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供应商投标时需承诺摄像机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保产品的合法渠道性。包装箱上标有采购单位名称,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原厂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5. 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和硬件设备,要在中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全供货,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设备,应负责安装和调试,必须与我单位现有的网络设备和应用环境完全兼容并保证与我单位现有的园区监控应用兼容并能顺利实现数据交换,保证与各个应用系统能实现无缝连接,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响应总价内。如不能正常使用则不予验收。考虑到设备需快速维修,不能立刻排除故障,要求提供原配置的设备供我单位使用,直至维修正常。

      6.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必将追究;成交后冒称看错要求再与我单位谈判或者因弄虚作假等造成耽误时间者一律投诉并追究责任。

      7. 验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其投标货物执行的制造标准和测试验收标准。系统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应首先将响应标书中给出的具体测试计划、内容和方法,与用户方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先进行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进行产品自身性能的测试,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联网运行,并进行相应的联机测试和性能测试,并且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8. 本项目为新建和改造项目,以上施工之所需的辅助材料名称和数量为参考名称和数量,具体以实际应用为准,施工方必须全盘考虑整个项目需求,同时也必须考虑暂时未发现的隐性需求,如有漏报,需中标商自行解决。

  10. 本项目合同附件: GZIT2012-XJ009234-HT(请点击打开浏览)
  11.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 传真:020-38825650
  • Email:gztender@gz.gov.cn
  • 联系人:王灿
  • 联系电话:020-38201607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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